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数字经济、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企业创新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潘玉驹: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温州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温州大学副校长潘玉驹认为,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稳增长”提供关键力量,为我国经济“调结构”提供新引擎,为我国经济“促转型”提供重要保障。我们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战略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并实现集群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塑造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建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形成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我们不仅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数字化国际规则制定、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在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摘编自《光明日报》
【江小涓、白京羽:把握数据要素特征,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白京羽表示,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首先是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其次是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最后是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但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数据二十条”也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
摘编自《人民日报》
【汪玉凯:抓住数据治理这一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玉凯认为,目前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为城市治理提出了多方面需求,快速城镇化给城市治理带来挑战,智慧城市建设中各地的差异很大,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数据治理成为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城市现代化过程中,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是精细治理的基础。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极大地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提高公共数据的共享水平。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更好地造福社会,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提升我国公共数据治理能力的路径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中公共数据基础设施的统筹,防止重复建设,特别要注重改变观念,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二是通过改革加大公共数据改革的力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度。三是要制定严格的制度,保障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其中要处理好公共安全与公共数据开放的关系、处理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横向和纵向关系、处理好公共数据开放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四是在实践中探索将部分公共数据资源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开放,实现双赢。
摘编自《北京日报》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推动企业成为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对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全面系统创新,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成为从创新决策、科研组织、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二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创新。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及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三是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四是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提高基础研究投入。五是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六是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推动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七是完善政策落实机制,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生态。统筹推进企业创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
摘编自《学习时报》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
关注新型信息消费新动向******
关注新型信息消费新动向
洪群联
春节是传统消费旺季,也是信息消费集中释放的时期。随着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全面落地,人们回乡过年、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需求集中释放,由此带来信息消费蓬勃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假期全国5G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3%,5G正在加速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拉动新型信息消费的重要方式,也创造了更加丰富的消费产品以及更加便捷的消费体验。
新型信息消费群体更加庞大。春节期间,不仅年轻人群对5G技术的使用程度进一步加深,而且越来越多银发族和农村人也主动拥抱互联网,享受5G带来的智能生活便利。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5G普惠发展,加速推进智能终端、信息网站、APP等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广大农民群体和老年人群对智能手机的接受程度和应用技术持续提升,“数字鸿沟”不断弥合。与春运前相比,春节期间全国4G/5G网络流量提升超过20%的行政村总数超过18万个。目前,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5G信息消费群体,为新型信息消费发展奠定了坚实庞大的用户基础。我国即将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伴随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信息消费能力日益增强,将为5G新型信息服务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
新型信息消费业态更加多样。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移动终端开展网络拜年,联络感情,在线观看各类短视频和文娱节目,进行网络点餐,通过移动支付购买年货等商品。返乡、异地和跨城出行大幅增加,在线预约租车和预订酒店、门票等成为普遍选择。各地纷纷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5G消费券”等活动,引导消费者感受信息消费全新体验。信息服务企业加大智慧家庭、视频彩铃等基于新兴技术的产品创新和业务营销,拉动信息消费升级。随着5G技术不断发展成熟,及其在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广泛应用,超高清显示、高清同步课堂等信息服务产品快速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新场景展现巨大潜力,网上购物、远程教育、智能家居等行业方兴未艾。我国新型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正在不断提升,5G新型信息消费将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发展态势丰富着人们的消费选择。
新型信息消费地域更加广阔。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切身感受到,不论是一二线大城市还是小镇、乡村,不论是工厂、商场还是田间地头,身处何时何地都可以便捷通畅地使用5G网络。近年来,我国稳妥有序加强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融合应用,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231.2万个,基站总量占全球60%以上,实现了“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特别是结合主要交通干线,在机场、高铁、高速等热点枢纽站点布局建设了一批移动通信基站,基本实现5G网络覆盖春节返乡路,让春运的网络之路更好更快。“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推动5G网络覆盖所有城市及县城,并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5G信息服务消费的地域空间将大大扩展。
信息消费、数字消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长迅速、创新活跃、辐射广泛的消费领域之一,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信息消费加速进入发展新阶段,已成为引领消费的重要引擎以及拉动内需的重要动力。我国正在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5G结合各行各业所催生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将促进供需对接更加精准,加速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定制化的商品和服务。未来,要充分发挥我国5G产业链的体系化领先优势,推动城乡新型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升级,以科技赋能引领信息产品和服务迭代创新,加速数字消费场景落地,最大程度释放信息消费潜力,将5G转化为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强大动能。